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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邦產險的防疫險….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富邦產物保險真是愈來愈有創意了,先是說自動續保的保單拒絕續保,然後被罵翻。這次是說因為重複保險,所以拒保,法老王只能說真的滿有創意的。

複保險禁止的規定是真的有的,規定在保險法的第35-38條,不過複保險的規定一般是認為只適用在實支實付的保險產品。因為保險是用來填補損害的,所以如果我保了意外險之後,因為意外傷害損失了醫藥費1000元,保險公司應該就賠1000元,不過有些人可能就會想到說那我就多保幾張,每家保險公司都要賠我1000元,我不就賺了嗎?這樣就很容易引發道德危險,所以保險法就禁止這種重複投保的行為。

不過這些應該是僅止於實支實付的保險,因為這種保險是以實際上發生的損失來計算保險金,所以會有這種禁止重複保險的的必要。

但是在定額型的保險種類中,只要發生某個保險事故,就賠固定的錢,不管你實際上的損失是多少,一律只賠固定的金額,所以不管你實際上的醫藥費是10萬元或是0元,一律賠1000元。那這種保險跟實支實付保險的原理根本不同,也沒有上面所說的重複保險禁止的考量,所以理論上就不該適用複保險禁止的規定。

不過這個保險法上大家都知道的道理,剛好不是法律明文規定的事項,富邦產險的法務部門(法律意見推定是由法務部門提出,應該合理吧?!)就很神奇的提出這個說法來拒保(目的應該是想要拒賠),只能說非常有創意,不知道行銷部門要不要把法務部門的人調過去幫忙,我想應該會很有幫助的,畢竟行銷比較需要有創意的人……。

當然我們能理解這次防疫險搞成這樣,保險公司應該會賠很慘,不過這不就是因為保險公司太貪心,然後賭錯邊所導致?總不能賭贏了要拿,賭輸了就擺爛,這種ㄅㄨㄚˇ ㄆㄞ ㄍ一ㄠˋ的行為真的不可取。

原文出處

王至德律師
粉絲專頁:法老王 – 王至德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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