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口罩、勤洗手、莫恐慌─聊聊〈傳染病防治法〉|陳思辰律師
《新聞事實》新型冠狀病毒(即武漢肺炎)持續爆發,位在高雄市左營區的確診男台商,於除夕當天才被確認感染「武漢肺炎」,不過他的返台行徑卻遲遲對防疫人員「隱瞞」,直到疑似被他感染的女服務生「點名通報」,才承認自己說謊。對此,高雄市衛生局認為此案,嚴重慎大,恐造成防疫漏洞,將依照違反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重罰該名男台商30萬元新台幣罰鍰,高雄市衛生局亦公布遭到「隱瞞」的路線,呼籲大家有狀況一定要立刻通報(相關連結)。
《前言》
正值農曆新年期間,中國大陸卻爆發「新型冠狀病毒」,並已有多個城市「封城」管制以企圖減少疫情蔓延,而世界各國亦陸續出現確診個案,大多都是從中國武漢人士或是從武漢返國的人。
台灣目前(撰稿時間為民國109年1月26日上午11:00)三例確診個案也是如此。然而,其中一名男性台商在武漢即有病兆,卻吃了退燒藥返抵台灣,在台灣亦未通報更未戴口罩地即前往舞廳,致一名女服務生疑似感染新型冠狀病毒,女服務生機警通報後,始爆出該名男性台商隱瞞回台後的活動路線。新聞一出,相信粉絲們的心情與筆者同樣是既憤怒又擔心吧!也有不少網友疾呼三十萬元罰鍰實在太少了,現在就讓我們來看看傳染病防治法有什麼規定,一起共同遵守吧!
【 新型冠狀病毒為第五類傳染病 】
首先,〈 傳染病防治法第3條第1項 〉根據不同的傳染疾病有不同的分類:
「本法所稱傳染病,指下列由中央主管機關依致死率、發生率及傳播速度等危害風險程度高低分類之疾病:
一、第一類傳染病:指天花、鼠疫、嚴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等。
二、第二類傳染病:指白喉、傷寒、登革熱等。
三、第三類傳染病:指百日咳、破傷風、日本腦炎等。
四、第四類傳染病:指前三款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有監視疫情發生或施行防治必要之已知傳染病或症候群。
五、第五類傳染病:指前四款以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其傳染流行可能對國民健康造成影響,有依本法建立防治對策或準備計畫必要之新興傳染病或症候群。」
而依衛生福利部中華民國 109 年 1 月 15 日衛授疾字第 1090100030 號公告,已將新型冠狀病毒的武漢肺炎列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
【 民眾應該注意什麼呢? 】
〈 傳染病防治法第31條 〉規定:
「醫療機構人員於病人就診時,應詢問其病史、就醫紀錄、接觸史、旅遊史及其他與傳染病有關之事項;病人或其家屬,應據實陳述。」
〈 傳染病防治法第36條 〉規定:
「民眾於傳染病發生或有發生之虞時,應配合接受主管機關之檢查、治療、預防接種或其他防疫、檢疫措施。」
〈 傳染病防治法第42條 〉規定:
「下列人員發現疑似傳染病病人或其屍體,未經醫師診斷或檢驗者,應於二十四小時內通知當地主管機關:
一、病人或死者之親屬或同居人。
二、旅館或店鋪之負責人。
三、運輸工具之所有人、管理人或駕駛人。
四、機關、學校、學前教(托)育機構、事業、工廠、礦場、寺院、教堂、殯葬服務業或其他公共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
五、安養機構、養護機構、長期照顧機構、安置(教養)機構、矯正機關及其他類似場所之負責人或管理人。
六、旅行業代表人、導遊或領隊人員。」
提醒大家,如果有違反上開的規定,在傳染病防治法中都有規定是可以處以罰鍰的喔,千萬要注意!
【此外,下列情況會面臨刑責喔】
〈 傳染病防治法第61條 〉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成立期間,對主管機關已開始徵用之防疫物資,有囤積居奇或哄抬物價之行為且情節重大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下罰金。」
〈 傳染病防治法第63條 〉規定:
「散播有關傳染病流行疫情之謠言或不實訊息,足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依上開規定,若有人想要囤積口罩等物資之後哄抬價格,是會有刑責處罰的,切勿以身試法喔!
雖然筆者知道網友們都希望能夠讓其他民眾注意到更多疫情的發展,而時常轉發、分享相關影片或連結,不過建議粉絲們還是要小心查證是否為不實謠言,以免觸法~
【除了30萬罰鍰,也可能面臨刑責】
而該名台商隱匿自己的接觸史,除了違反〈 傳染病防治法第43條第2項 〉規定:「地方主管機關接獲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之報告或通知時,應迅速檢驗診斷,調查傳染病來源或採行其他必要之措施,並報告中央主管機關。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及相關人員對於前項之檢驗診斷、調查及處置,不得拒絕、規避或妨礙。」
而被依〈 傳染病防治法第67條 〉處以最高罰鍰30萬元以外,如果該名台商明知自己罹患新型冠狀病毒,卻仍未遵守自主管理或隔離等防疫措施,而導致有民眾遭受傳染,則更可能涉犯〈 傳染病防治法第62條 〉的規定:「明知自己罹患第一類傳染病、第五類傳染病或第二類多重抗藥性傳染病,不遵行各級主管機關指示,致傳染於人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下罰金。」,而有刑事上責任!
文後呢喃
最後要跟各位粉絲們提醒,新型冠狀病毒來勢洶洶,春節兩岸、民眾往來頻繁,一定要養成肥皂勤洗手、減少觸摸眼鼻口、盡量少至人多擁擠的公共場所等習慣;若有發燒、咳嗽及呼吸急促等症狀,也請在家休息,若有必要外出時,請務必戴口罩喔。粉絲們也可以到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的官網上獲取關於疫情的最新資訊,祝福台灣及全世界各國都可以順利安然度過這次的疫情,大家都健健康康!
以衡法律事務所
陳思辰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