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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預售屋前,必須知道的幾件事|蔡宜臻律師
台中市一對趙姓姊妹,日前在興富發集團、潤隆建設「接待中心」購買預售屋,當時是一名32歲呂姓經理負責接待講解,呂男告訴他們「經理權限大」,妻子是興富發董事長特助,因此可提供每戶比市價便宜百萬元的「員工戶」。趙女聽了呂男保證及可隨時解約後就答應簽約,隨後陸續匯款303萬元至呂男指定的個人戶頭,但是她們2018年1月開始突然找不到呂男簽署後續文件,前往接待中心才得知呂男已經自殺身亡,而且興富發還告訴他們,呂男只是一般員工,沒有員工戶可出售,一切全是個人行為。趙女才發現「員工戶」根本是騙局憤而提告。
買預售屋時,因為還看不見實際房屋樣貌,因此買家最怕的就是還沒看到成屋,但卻必須提前付錢給建商,如何保障自己的權益,買賣合約就是關鍵。
提醒大家!簽約前要注意下列的幾點事項:
以「員工戶優惠價格」為銷售手段
一般來說大部分建設公司是不允許將員工戶讓售給他人,且代銷業者也不一定有購買員工戶的權利,所以當銷售人員提出員工戶優惠方案時,請務必直接向建設公司確認。另外,為了避免誤買紅單轉讓,建議務必在銷售中心簽約,確認契約對象為建設公司,且契約內容有必須蓋有建設公司大小章與騎縫章。
購屋款匯入對象及收據
務必確認購屋款匯入對象為建設公司,若以支票給付,應開立「禁止背書轉讓」的支票,切勿將任何款項匯入私人帳戶,並且要求建設公司開立收據以確認每期款項收受情形。
確認建案是否有履約保證
為了避免信用不良的建商有一屋多賣或交屋前惡意倒閉之情形,建議簽約前多打聽建商信用與公司形象,並確認建案是否有專款款用之履約保證,避免所繳款項被建商挪作他用。
文後呢喃
買房簽約是大事,大家在選看預售屋時,不妨可先向建商索取合約,利用至少5日的合約審閱期看好看滿,若對內容有疑問,也可以向律師或相關專業人士請教確認,千萬別貿然就簽下買屋賣身契,一失足可是會成千古恨的。
蔡宜臻律師
合里聯合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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