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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媒體經營的趨勢銳不可擋!

近幾年來,從企業(企業主郭董 郭台銘也在最近成立了粉專哩!)、政治人物(最近最夯的小英總統、柯文哲、韓國瑜等,有人的粉絲遍佈全球…..嗯…不說太多)、藝人( 五月天 阿信 、 周杰倫 Jay Chou、 林俊傑 JJ Lin 等的粉專厲害的呢)到小模(太多了……「有X就給讚」太好撈粉絲了),無不經營自己的Facebook粉絲專頁或是Instagram,以求得到更多關注,而這就是趨勢。

企業藉著經營自媒體與消費者溝通、分享新產品的理念、展示新產品的優點;政治人物藉著經營自媒體與民眾溝通理念、分享執政狀況、溝通政見、宣傳政策、獲取同溫層選民的支持;藝人藉著經營自媒體分享日常生活、演藝活動狀況、新作品的發表、加速作品銷售狀況;就算是小模也是經營得有聲有色,粉絲數隨便都可以衝到一、兩萬人,為什麼普遍的生意人、政治人物等都將資源挹注在自媒體這一塊呢?

分享個數據,2014年Google的手機使用習慣調查報告中:

1.台灣人超過80%的人每天都會透過手機上網,對手機的依賴度更是亞太第一。

2.超過56%的台灣使用者每天花費半小時以上使用手機。22%的使用者超過2小時以上。

3.最常使用的軟體是Line、Facebook、Instagram、Google搜尋。

當今最強大的媒體已經由傳統的電視、報章雜誌、廣播等轉換為存在大部分自媒體經營者的社群媒體了。況傳統大眾傳播媒體也幾乎投向社群媒體,將原本的內容植入粉絲專頁中,就怕失去了讀者、觀眾的閱讀。

原本律師業中認為上電視、上廣播、投書報紙等方式作為曝光的重點行銷活動,漸漸地被社群媒體的遮蓋了效果,反倒是若是經營粉絲專頁得當,效益將會更大更強,也能一直再次行銷。

正當大環境正在改變成自媒體主導時,傳統的傳播方式正興變革,在行銷面上,由原本的讓消費者買東西,轉變成與消費者建立緊密的關係(這邊有個「消費者行為法則」的概念,下次說)。科特勒 表示:「企業要提出與消費者心靈產生共鳴的價值,才是最強大的行銷力量,也是現今企業差異化的最堅實基礎。

回到律師業,每位律師個性不同、辦案習慣不一,但一樣的是要多與客戶溝通分享法律專業、生活、理念及主張,消除或減少與一般民眾間的隔閡,才能建立起信任感,讓粉絲們願意跟隨你的大小消息,這時導客的效果就會自然而然地(這種事情急不來的)產生啦!